高碑店市有着古老的文化和悠久的历史。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。战国时期市境内为燕国督亢地。唐太和六年(公元832年)置新城县,县治在今高碑店市新城镇,属河北道涿州。明代洪武六年新城县解放,恢复隶属保定府,一直沿至清末。民国二年直属河北省。抗日战争时期市境先后属冀中区四专区、五专区、十专区。1948年11月新城县解放,成立人民政府。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,归保定专区管辖。1958年12月20日撤销新城县并入涿县,县政府迁至高碑店。1961年7月9日析涿县复置雄县时,白沟河以东部分划归雄县。1962年8月27日析涿县和雄县,恢复新城县原建制,县政府驻地在新城镇。1970年县政府迁至高碑店。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新城县,建立了高碑店市。高碑店市辖5个街道、5个镇、5个乡:和平街道、军城街道、东盛街道、北城街道、兴华路街道、方官镇、新城镇、泗庄镇、白沟镇、辛立庄镇、肖官营乡、梁家营乡、张六庄乡、东马营乡、辛桥乡。
高碑店不给债务人逃跑的机会
北京讨债公司:不给债务人逃跑的机会
个人追债经常做的事情就是迁移户籍。追债的前提是找到债务人,否则追债就是一句空话。因此,您应该时刻关注债务人的动向,防止债务人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恶意逃跑。债务人逃跑后,你想再找到他就变得极其困难。有很多债务人声称自己没有钱还款,但实际上很多债务人偷偷藏匿钱财。因此,债权人必须想方设法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。
追债的前提是找到对方可用的财产,但难点在于找到财产。如果你找不到该房产,就不要说什么。虽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,但诉讼成功后,我们往往找不到当事人,或者就是找不到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,这使得法院强制执行债务更加困难。